常州机动车报废办理条件
更新时间:2023-02-21 15:32:48|阅读:37353
1、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
2、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 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
3、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 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
4、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
5、黄标车: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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